他一邊認真地幫他的古典吉他換弦,一邊問我到底有沒有聽音樂的習慣。
老實說庸俗如我,對於文學以外的藝術(廣義)領域多半抱持著閒賞態度。真要在他們那種對音樂有所喜愛的人的面前搬弄自己的「故遺」,未免也太野人獻曝,貽笑大方了。
十七歲的時候我和同班的小風,正瘋狂迷戀松本友的《kiss》這套少女漫畫,故事主角是二十四歲的鋼琴老師,和十六歲的美少女,流洩在他們之間的愛情故事。我跟小風像是著魔一樣認真聽著裡面提到的每一首歌,那大概是我此生聽過最多的古典樂、老歌以及爵士鋼琴的歲月。從〈say you love me〉、〈卡農〉、〈you are so beautiful〉,到巴哈、李斯特、蓋希文,我跟小風都瘋狂追逐,沒有歌詞,只有音符的世界。
那是我開始後悔沒有學琴的起點,我聆聽著裡面每一首與我錯身、偏移的音樂。我最喜歡改編自巴哈的〈everything’s gonna be alright〉,我嘗試抽離sweet box的聲音,只為了追求畫面中的靜美。
十九歲我認識了HW,我見過他彈琴,他讓我知道男人彈起琴來會多有魅力。他介紹我認真聽R&B,對我而言這是嶄新、陌生,卻又充滿溫暖的世界,boys2men、baby face等等,我自己則是偏愛B2K和all-4-1。
同年,K在異鄉進入電台,他開始介紹平易近人的簡單搖滾給我聽,travis加上sugar ray,當然還有RH和oasis;二十歲我到紐約,我姊cd架上的cardigans〈communication〉恰若一則預言,只是當時我還不知道,過了兩年,"I’ve seen you, I know you. But I don’t know How to connect, so I disconnect."
後來音樂對我來說大概只剩背景式的存在,再沒有人給我聽什麼,那些建立起來未受規訓的經驗,也稱不上教養和品味的,或許只能稱為「習慣」,只是伴隨憶往與遺忘。
原來我從不會用音符敘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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